工作职责

纪检监察机构

一体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职责:
①协助党委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监督检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党员开展纪律教育,对学校公职人员及其他师生开展廉洁教育;
②负责专责监督工作。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落实同级监督和监察监督任务。组织协调学校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有关工作;
③负责对学校党委管理的党员和各级党组织涉嫌违纪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对学校管理范围履行公务职责的各类人员涉嫌职务违法问题进行调查,按规定办理涉嫌职务犯罪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追责问责;
④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⑤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构的其他工作,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①负责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校内巡视的决策部署,拟定巡视工作规划和巡视监督重点;
②承担校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③组织保障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
④做好巡视整改跟踪督查和成果运用工作;
⑤承办上级巡视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版权所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委办公室 京ICP备050046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