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招生管理纲要
北航招就字〔2009〕10号
(2013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科生招生工作,是学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基础工作,是社会和媒体高度关注的焦点工作,是群众当然认为容易发生问题的敏感工作,是足以影响学校全局工作的窗口工作。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招生办公室负责全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是招生工作的主责单位。招生办公室可以聘任各省市区招生组组长和各特殊类招生组组长。全校所有参与本科招生各个环节的人员,必须对本科招生工作的重要性、政策性、敏感性有充分的认识,严守招生工作的政策和纪律。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四个坚持、三个严格、两个主题词、一个深入推进”。“四个坚持”即坚持生源质量第一、坚持招生不超计划、坚持招生录取的政策和原则、坚持平稳和谐的录取氛围;“三个严格”是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格遵守招生程序、严格遵守招生廉政要求;“两个主题词”是招生工作要围绕“质量”、“阳光”这两个主题词来展开;“一个深入推进”是继续深入推进招生“阳光工程”,确保实现“平安招生”。
第三条 要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进一步推进招生“阳光工程”的制度化、系统化建设,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所有考生在我校招生的各阶段、各类别都能了解和查询到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
第四条 要强化招生工作中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招生办公室主任要和主管校领导签订承诺书,各招生组组长要和招生办公室签订承诺书。
第五条 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推进以完善自主招生为主要内容的招生体制改革。
第六条 要不断探索招生工作的规律,并加以总结提升,以指导今后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普通高考招生
第七条招生计划的制定。要在综合考虑生源质量、航空航天行业的需求、政策性倾斜等多种因素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确定分省招生计划。
第八条招生宣传工作。招生宣传是招生工作的关键环节,在招生宣传工作中要严格做到“四要四不要”,即:一是要全面掌握政策,明确原则,不要模糊不清、似懂非懂、随意承诺;二是要深入分析形势,制定好策略,突出重点,掌控平衡,不要失之于简单、失之于粗略、失之于偏颇;三是要以考生为本,真诚待人,耐心细致,周到礼貌,注重实效,做好形象大使,不要简单生硬、自吹自擂、贬低别人抬高自己; 四是要廉洁自律,洁身自好,不准接受考生家长的宴请、娱乐安排、现金、有价证券等。
第九条 招生宣传工作人员的选拔。要注意选拔政策性强、工作能力突出、熟悉学校情况的同志参与招生宣传工作。要加强对招生宣传工作人员在政策、纪律、工作艺术等方面的培训,没有参加培训的同志不能够参与招生宣传工作。
第十条 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非招生人员入内。只有招生组长才可以参与各省市区的录取工作,且必须提前进行培训。所有参与人员在录取过程中必须做到“四不准”:一是不准私自带无关人员进入录取现场;二是不准违规录取、违规分专业;三是不准私自对外泄漏录取现场信息和相关录取细节;四是不准参与或干涉不属于自己负责范围内的其它省市的录取工作。
要加强录取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管理,全部录取通知书按照考生在电子档案中提供的通讯地址以“录取通知书专用特快专递”方式寄出,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携带和传递录取通知书;
调整计划的使用必须坚持调节生源平衡、向生源优质省倾斜、缓解社会矛盾的原则,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使用,绝不能跳录、点录不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
第三章 特殊类招生
第十一条 本纲要所指特殊类招生主要包括我校招收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中的保送生招生、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以下简称自主招生)、艺术类专业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
第十二条 保送生和自主招生
1、校招生办公室直接负责非外语类保送生及自主招生的报名与审查、考试与面试、入围名单公示以及录取工作。
外语类保送生的招生组为外国语学院,院长为招生组长,主要负责招生宣传、咨询、考试与面试、考务和评卷工作。校招生办公室主要负责联系省市招办、划定录取线、名单备案与录取工作。
2、保送生及自主招生要注意把握好五个关键环节:报名审查、命题、面试、公示、录取。
在报名审查环节,要注意确定考生身份,考生必须本人持身份证到现场进行报名并拍照确认。学校要借助身份证阅读仪,在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的同时,有效鉴别伪造的身份证,以从源头上杜绝替考;
在命题环节,保送生和自主招生考试的试题和答案属国家秘密。凡涉及保送生和自主招生考试各保密环节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保密教育,特别是加强对命题和审题教师及接触试题人员进行保密教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试卷安全;
在面试环节,应邀请校内专家参加评分,要坚持集体评分,采取适当的措施,保证评分的公平、公正,要注意不同面试小组之间分数的平衡。为了有效减少评分中的人为因素,每个面试小组面试专家应不少于3名;
在公示环节,要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在考生所在中学、所在省份的省级招办和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保送生拟录取公示名单中不能包括未获得保送资格的考生;
在录取环节,要严格按照考生的降分条件进行录取,不能录取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录取没有达到降分要求的考生。
第十三条艺术类专业招生
1、校招生办公室委托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组织艺术类专业(美术)的招生组,学院院长担任招生组长,招生组主要负责招生宣传、咨询、考务、评卷等工作。校招生办公室主要负责联系省市招办、网上报名、划定合格线、发放合格证、名单备案与录取工作。
2、艺术类招生要注意把握好五个关键环节:报名审查、监考、评分、确定合格资格、录取。
在报名审查环节,要注意确定考生是否通过本省的艺术类统考测试,要借助身份证阅读仪,在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的同时,有效鉴别伪造的身份证,以从源头上杜绝替考;
在监考环节,要着力提高监考人员的责任心,严防替考、交换试卷等严重作弊行为。考生的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应立即责令其停止考试,并及时向考场负责人汇报,做出相应处理;
在评分环节,要坚持集体评分,采取适当的措施,保证评分的公平、公正,可适当邀请部分外校专家参加评分。为了有效减少评分中的人为因素,要利用有关技术手段实现试卷的盲评;
在确定合格资格环节,按照4:1的比例,根据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资格人数,严禁因人设线、严禁给予不上线考生合格资格。根据各省合格人数确定在各个省的招生计划;
在录取环节,根据总分(专业测试分+高考文化分,不分文理科)由高到低的原则、按照各省的招生计划录取,机动名额的使用主要用于调整生源的不平衡,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不能点名录取考生、不能录取没有合格资格的考生、不能录取没有达到当地艺术类本科批次控制线的考生。
3、因参加艺术类考试的考生人数多且比较集中,要特别注意做好考务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好考试现场秩序,严防发生群体事件和安全事件。
第十四条艺术特长生招生
1、校招生办公室委托校团委组织艺术特长生的招生组,团委书记担任招生组长,招生组主要负责招生宣传、咨询、专项测试、考务、成绩统计、签约工作。校招生办公室主要负责联系省市招办、名单备案与录取工作。
2、艺术特长生招生要注意把握好六个关键环节:项目确定、报名审查、评委遴选、测试评分、签约、录取。
在项目确定环节,应综合考虑我校艺术团当前紧缺项目与长远发展,合理确定当年艺术特长生的招生项目;
在报名审查环节,要注意确定考生是否通过本省的艺术特长生统考测试,要借助身份证阅读仪,在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的同时,有效鉴别伪造的身份证,以从源头上杜绝替考;
在评委遴选环节,要以邀请校外专家为主,应在面试前24小时以内通知评委;参加面试的评委名单应注意保密,按照秘密级文件管理;
在测试评分环节,应尽量减少人为因素,测试评委不能获知考生的身份信息,只能为某“考号”的学生打分,考生与“考号”的对应关系在成绩统计前应按照秘密文件管理;乐器项目测试中考生与测试评委应不见面(可以考虑“拉帘”);所有测试考场测试项目应全程录像;
在签约环节,应合理确定考生高考分数的优惠幅度,不能与未列入我校当年艺术特长生招生项目的考生签约;
在录取环节,不能录取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录取没有达到当地重点本科批次控制线的考生。
第十五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
1、校招生办公室委托体育部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组,体育部主任为招生组长,主要负责招生宣传、咨询、专项测试、考务、成绩统计、签约等工作。校招生办公室主要负责联系省市招办、网上报名、名单备案与录取工作。
2、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要注意把握好四个关键环节:报名审查、测试、入围名单确定及公示、录取。
在报名审查环节,要注意审查考生的的运动项目与教育部批准我校招生高水平运动员的项目是否相符,测试报到时要求考生出示身份证原件及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原件;
在测试环节,应尽量减少人为因素,测试专家不能获知考生的身份信息,只能为某“考号”的学生打分,考生与“考号”的对应关系在成绩统计前应按照秘密文件管理;所有测试项目应全程录像;
在入围名单确定环节,应按照考生运动水平、等级与我校需求合理确定对考生高考分数的优惠幅度;高水平运动员入围名单必须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上公示;
在录取环节,不得录取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录取未达到当地第二批本科批次控制线65%的考生。
第四章 其 它
第十六条 要进一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不断完善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积极建立和完善多部门参与、分工负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第十七条 依据本纲要,校招生办公室和各特殊类招生主责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制定较详细的普通高考录取工作的分阶段的具体实施办法、各特殊类招生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八条 本纲要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而制定,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