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工信部关于做好2014年本科招生工作的要求,在学校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校纪委、监察处积极履行职能,在强化落实招生责任落实、推进“三转”、加强过程监督、改进优化流程等方面开展了招生监察工作。
一、落实两个责任,不断强化主体意识
1、突出主体责任,加强责任制落实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是关键。学校切实加强了对招生录取和招生监察工作的领导,做到了机构、人员、职责三落实。成立了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重新调整了招生监察领导小组成员,坚持两个小组独立开展工作,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的工作机制。校长作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代表学校承担第一责任,招生录取阶段,校长多次到招生录取现场检查指导,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分管招生的副校长在分管领域也是第一责任人,非常重视抓招生相关部门的廉政建设,亲自召开各类招生协调会,亲自批阅相关的信访件和招生监察报告;招生相关业务部门作为具体实施主体,进一步明确了本部门及人员招生职责,逐一签订责任书,做到了工作要求落实到岗、廉政责任落实到人。
2、强化监督责任,注重关口前移
一是主动参加工作布置会,特殊类招生正式启动前,学校主管副校长、纪委书记亲自组织召开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特殊类招生监察工作会议,提出明确责任、把握重点、细化流程的要求。二是督促和参与招生就业处完成学校2014年招生文件汇编工作,参与制定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参与制度建设,将廉政要求落实到业务工作规定,从源头上规范招生管理工作。
3、突出岗位职责,实行个性化廉政承诺制度
针对招生领域权力大、责任重、风险大的特点,为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自警自律意识,实行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个人责任为特点的个性化廉政责任承诺制度。组织招生部门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人员认真梳理岗位职责和职权,结合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撰写具有本人岗位职责、职权个性特点的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承诺书,并公开承诺。通过起草、宣读和签订个性化廉政承诺书,强化了招生部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廉政责任和廉洁自律意识,督促其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二、落实“三转”,不断提升履职水平
1、明确总体思路
根据中央纪委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新要求,针对2014年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监察处进一步突出执纪监督问责主业,变被动为主动,采取参与式监督和过程监督开展执法监察。(1)重点督促检查招生管理职能部门落实其自身的监管职责,强化对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既不越位、也不缺位、更不错位;(2)将监督工作融入到服务中,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协作,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通过对招生监察工作的正确定位,着重抓程序监控的关键点,使监察工作真正做到有的放矢,最终形成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规范、透明、问责”的长效机制。
2、把握关键环节
明确招生监察重点为“三重一关”。即加大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岗位、重点时段、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把招生监察的关注点放在确定录取提档比例、调整计划、特殊类型考生录取原则这些重大事项上;放在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对招生工作人员严格选拔并进行纪律培训、对预录名单、拟退名单、特殊类招生进行监督把关,对公示内容、收费标准进行监督检查这些关键环节上;放在测试评委、招生宣传人员、现场录取人员等重要岗位上;放在特殊类型专业测试、招生宣传、招生录取这些重点时段上,监督招生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
制定招生监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研究制定了《2014年北航本科招生宣传及录取阶段监察工作方案》(校监函字〔2014〕2号),从责任主体、监察依据、监督内容、监察方式、工作制度、职责分工六个方面明确规定了招生执法监察的工作内容,并将监督内容进一步细化为《2014年北航本科生招生宣传及录取阶段监察工作记录表》,包括12个重点监察环节:招生权力监督制约体系建设情况、招生录取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建设和执行情况、招生管理制度的完备性、合规性和廉洁性情况、招生宣传教育情况、招生录取政策执行情况、招生管理部门履职尽责情况、招生管理部门对自主招生和特殊类招生监管情况、录取现场、名单审查、招生录取结果复查、招生信息公开情况、招生工作纪律执行情况。
3、加强过程监察
将监督工作落实到各个重要环节。其一,加强特殊类招生现场监督。重点把握评委遴选组成、评委廉政承诺、测试方案制定、测试流程执行、考生身份核查、现场录音录像、评分规则、命题阅卷等关键环节开展执法监察,并随机向现场应考的学生及家长了解情况和征求意见,经反馈,他们对学校今年特殊类招生的现场测试组织工作和考试秩序比较满意。其二,加强对特殊类招生录取名单公示情况的监督。重点针对学校特殊类招生录取名单在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上的公示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通过网上检查和电话询问了解,主要检查特殊类招生录取名单公示的内容是否全面,录取优惠分值是否有依据。其三,直接参与招生工作方案及相关规则的研讨过程。包括各省、市招生计划的确定、招生人员安排、计划调整原则等,使招生监督的重点从监督执行的层面逐渐向决策制定层面延伸,加大了防范力度,提高了监督质量和效率。其四,加强招生录取结果复查。于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对文艺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类已录取新生,通过再次组织专业水平测试的方式,开展了结果复查,以防止招生舞弊,弄虚作假等事件的发生。
4、注重科学规范
完善决策机制。进一步加强了招生监督组织机构。监察处专门成立了招生监察工作小组,定期召开工作小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招生监察重要问题。
优化业务流程。严格按学校《招生录取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开展具体监察:一是在各类招生测试或录取前,制定相应的监察工作方案,明确重点监督环节和内容,根据招生类别制定了相应的监察方案6份;二是在现场监察中,抓住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注重沟通协调,坚持参与中监督,监督中服务。
实行痕迹化管理。整理填写监督检查记录单,做到如实规范记录,总结情况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本科招生录取阶段,共针对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自主招生、保送生5类特殊类型招生的专业测试及普通统招网上录取进行了监察,参与监督人员5人50余次,形成各类招生监察监督记录单共计12份,提出建议10余条。
固化工作流程。根据招生类别,分别完成本科正常招生、本科特殊类招生、研究生招生、继续教育招生的监察工作业务说明,内容包括业务描述、监督内容、监督方式、注意事项、流程图等,并且随着工作要求的提升变化,还在不断的优化完善,以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水平。(赵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