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金龙同志任纪委办副主任、监察处副处长

作者: 时间:2013-11-15 点击数:


         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原思想政治理论学院研究生课程管理中心主任于金龙同志任纪委办副主任、监察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11月11日,由纪委副书记、纪委办主任、监察处处长张海兰主持,纪委办、监察处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组织部副部长张志刚宣布了校党委的任命,并简要介绍了于金龙同志的思想工作情况。张海兰副书记代表纪委办对于金龙同志来我处工作表示欢迎,并向他简要介绍了纪委办监察处的人员分工和主要工作。

  于金龙同志表示,他一定会努力学习、认真思考,尽快适应新的岗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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