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2-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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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清风北京官微消息,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重要节点警示教育,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市纪委监委对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原副总经理魏莉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等问题。2013年至2021年,魏莉在春节、元旦等节日及聚会期间,先后收受四家业务往来单位给予的礼金、购物卡、液晶电视等,折合共计人民币9万余元。魏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3月,魏莉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2年7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魏莉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


北京市植物保护站原站长周春江、原副站长郭喜红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等问题。2016年至2020年,周春江多次收受北京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某所送蔬菜卡50张,折合共计人民币1.5万元。2014年至2021年,郭喜红收受赵某某等5名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品、礼金和消费卡,折合共计人民币4.72万元。周春江、郭喜红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4月,周春江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2年7月,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周春江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2022年4月,郭喜红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海淀区北下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周建瓴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9年至2021年,周建瓴多次接受北京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刘某某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茶室消费等活动,相关费用由刘某某支付;多次收受刘某某所送香烟折合共计人民币2万余元。周建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北京市昌平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陈明华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21年1月,陈明华担任昌平粮食收储库主管仓储工作的副主任期间,对代储单位某米业集团北京有限公司监管不到位,未发现该公司成品粮部分包装存在涂改出厂日期的问题;对已发现的成品粮未按规定轮换问题督促整改不力,致使昌平粮食收储库因违反《北京市储备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罚,造成不良影响。陈明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今年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十周年。十年来,市委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旗帜鲜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四风”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敛、不知止,甚至顶风违纪。上述通报的案例问题均发生或延续到党的十九大后,反映出“四风”问题顽固复杂,由风及腐、由风变腐的风险始终存在。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深刻认识“四风”和腐败互为表里、同根同源的关系,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严守规矩、不逾底线,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作风防线。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从政治上把握“四风”问题,一体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统筹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以优良作风推动新时代首都发展。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歪风邪气,厉行勤俭节约,主动担当作为,坚持求真务实,保持清正廉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纠治节日“四风”问题作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实际行动,统筹推进节点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紧盯“节日腐败”,持续发力纠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月饼和蟹卡蟹券等节礼等问题,深挖细查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以及饭局背后的作风、腐败问题,坚决惩治公款享乐奢靡、铺张浪费问题。要保持定力、寸步不让,对“两节”期间发生的“四风”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快惩治,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确保节日风清气正,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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