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副校长带队检查科研院、资产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13-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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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廉政工作整体水平,加强对重点单位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确保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取得实效。根据学校年底廉政检查总体安排,12月26日,副校长张军、纪委委员冯文全、刘志新,党风廉政监督员曹晓光、陈龙飞组成检查组,对科学技术研究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集中检查,纪委办负责人、被检查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上,两个单位负责人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信息公开等五个方面全面汇报了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汇报了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三个体系”中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和科技信息化防控建设的推进情况,并认真回答了检查组成员提出的有关问题。

  张军副校长在讲话中指出,学校一贯高度重视科研及资产经营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科研院和资产公司作为学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三个体系”建设的试点单位,需要从提高科技创新和资产管理科学化的层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年来,两个单位能够结合实际,围绕中心任务,从预防、监督、防控等方面认真贯彻执行廉政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通过廉政风险防控三个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了业务流程,提高了管理的科学化;二是能够将廉政建设同群众路线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加强落实;三是围绕科研及资产经营管理开展廉政建设,抓出了自身的特色,较好的维护了学校利益。

  张校长还就两个单位下步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四点要求和建议:一是贯彻廉政工作要求不仅在领导班子层面,更要下大力气,深入全体员工,做到全员贯彻、全心贯彻;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廉政工作推进力度,完善制度并强化执行,以抓廉政建设推进本单位各项工作;三是要根据国家形势政策需要,继续做好清权确权工作,进一步梳理优化业务流程和权力点;四是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垂范,严格要求自己,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廉政制度。

  会上,检查组成员结合汇报内容认真查阅了相关材料,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与会人员还就科研管理、资产经营管理中的具体科技防控措施进行了讨论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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