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行新任处级干部任职集体廉政谈话
发布时间:201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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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5日上午,纪委书记纪素菊主持召开了我校近期任命的处级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会上,纪书记对新任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五点要求。一要遵守党章,遵守党的纪律,建立为师生服务的意识;二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注意建立和健全管理制度;三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带头加强作风建设;四要遵守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的要求;五要增强法纪观念,筑牢思想防线。另外,希望大家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利益观。纪书记还列举高校近年发生的在基建、科研等领域的案例,提醒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纪委副书记、纪委办主任张海兰在会上通报了近期纪委开展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效能监察,“小金库“专项治理,领导干部兼职,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等工作情况。审计处处长许菁宣读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告知书》,从会计责任、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及保值增值责任等六个方面的经济责任,向新任处级干部提出了要求。参会的新任处级干部都发表了自己的感想和体会,一致认为今天的廉政谈话非常必要,收获很大,并表示今后要加强学习,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自觉地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会上,校纪委向新任干部发送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资料,填报了《高校处级领导干部兼职及从事营利性活动情况登记表》,正处级干部还当场签订了廉政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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