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实行校机关新提任处级领导干部到纪委挂职锻炼制度
发布时间:201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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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机关廉政建设,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廉政意识和法纪意识,发挥纪委办、监察处专门监督机关在干部队伍建设中的作用,学校近期制定下发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机关新提任处级领导干部到纪委办监察处挂职锻炼的暂行办法》(北航党组字[2011]8号)。文件明确规定了挂职对象、挂职时间、挂职工作要求、挂职期间考核等事项。重点将校机关涉及人、财、物、基建等部门的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列为挂职锻炼对象。挂职锻炼时间一般不少于三个月。在挂职期间,新提任干部要全面参与纪委办、监察处包括廉政宣传教育、干部管理监督、招生监察、招标监督和信访核查在内的各项工作。挂职结束后,本人要对挂职期间的工作进行总结,并提交体会文章或论文,纪委办、监察处将对本人表现做出书面评价考核并存入干部本人档案。

挂职制度的推行是学校进一步拓宽干部培养途径、丰富干部教育方式的新尝试,旨在通过纪检监察工作的实践,使干部切实得到教育和锻炼,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观念,提高廉洁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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