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学校先后在24个单位试点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三个体系”(即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权力运行规范化监督体系和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体系)建设,取得了一系列制度建设和工作实践成果。2016年,我校又作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首批试点单位,实施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为顺利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内部控制建设指引(高校版)》起到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学校第十六次党代会纪委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在前期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明确各单位职权目录清单、信息公开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第十六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属单位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工信廉组办〔2017〕4号文件)和学校《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北航党纪字〔2017〕3号文件),结合中央专项巡视整改,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关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和工信部、北京市有关决策部署,切实把学校第十六次党代会做出的工作部署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和机制建设,不断加强对权力有效运行的监督,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护航学校事业的新发展。
二、目标任务
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三个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成果基础上,以有效防控为目标,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切实提升我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水平。2017年底,在全校范围内初步完成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网络体系的构建,逐步完善权责清晰、程序完备、信息公开和考评合理的配套制度体系,着力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与学校以及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门和直附属单位职责相适应的具有北航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三、工作原则
统筹协调、客观具体、有效管用,简便易行。
四、主要内容与进度安排
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分为暑假前和秋季学期两个阶段进行。暑假前,主要完成职权清单和职权运行流程表;秋季学期主要完成廉政风险点查找、明确防控措施、制定信息公开清单等工作。
(一)梳理编制职权清单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门和直附属单位要根据履行的职能定位,围绕权力行使及监督制约,细化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对所有涉权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规范,明确职权名称、职权内容、行使依据和行使主体,编制形成部门(单位)职权清单(附件1)。
机关各部门和直附属单位在提交本单位职权清单的同时,站在学校层面,从代表学校履行职权的角度,编制学校相关职权清单(附件2)。
(二)制定职权运行流程表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门和直附属单位要在确定职权清单基础上,确定每项职权的权力运行外部流程和内部流程(注:外部和内部,指的是本单位的外部和内部),明确外部流程的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监督渠道和所需材料,以及内部流程的运行环节、责任主体和办理事项,编制部门(单位)职权运行流程表并附外部、内部流程图(附件3)。
机关各部门和直附属单位在提交本单位职权运行流程表的同时,编制学校相关职权运行流程表并附外部、内部流程图(附件4)。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门和直附属单位的职权清单、职权运行流程表及外部、内部流程图应经党政联席会、处(部)务会集体研究通过,在本单位以适当方式公示3个工作日后,于7月5日(星期三)前报纪委办公室备案。纸质材料应加盖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门和直附属单位公章,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电子版同时发送至jwjc@buaa.edu.cn。
机关各部门和直附属单位代表学校编制的相关职权清单、职权运行流程表及外部、内部流程图应经处(部)务会集体研究通过,于7月5日(星期三)前报纪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将会同相关部门、单位汇总编制学校职权清单,并于9月15日(星期五)前提交党委常委会审订。在学校OA系统公示3个工作日后,于9月30日(星期六)前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三个体系”建设试点单位(以下简称“三个体系”试点单位)应在已有《职权目录》的基础上,修订完善形成职权清单,由纪委办公室统一安排于7月14日(星期五)前在学校OA系统公布。
(三)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门和直附属单位要从梳理管理事项和业务工作流程等方面入手,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逐一排查本单位以及本单位廉政风险重点岗位人员在岗位责任、制度机制、业务流程、外部环境和思想道德等5个方面存在的潜在的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并根据综合研判情况,按风险发生的概率或危害程度确定风险等级。同时,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从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提出风险防控措施,要做到风险点界定准确,职责到岗到人,措施具体可行,与业务工作和岗位紧密结合。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门和直附属单位应经党政联席会、处(部)务会集体研究讨论,根据查找确认的廉政风险点和制定的防控措施,分别填写《部门(单位)职权运行廉政风险点及其防控措施》(附件5)、《廉政风险点查找及防控措施一览表(部门、单位)》(附件6)、《廉政风险点查找及防控措施一览表(个人)》(附件7),于10月20日(星期五)前报纪委办公室备案。
廉政风险重点岗位人员由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门和直附属单位根据近两年统计上报情况自定。原则上现职副处级以上干部都应作为廉政风险重点岗位人员。
机关各部门和直附属单位代表学校编制《学校相关职权运行廉政风险点及其防控措施》(附件8),应经处(部)务会集体研究通过,于10月20日(星期五)前报纪委办公室。
(四)制定信息公开清单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门和直附属单位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分类梳理本单位信息公开事项,至少包括“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职权清单中权力运行相关信息、与教职工利益密切相关事项和本部门、本单位改革、发展重要事项等信息,编制形成包括公开事项、责任主体、公开方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限、查询途径、异议渠道等7个方面内容的信息公开清单(附件9),经党政联席会、处(部)务会集体研究通过,在本单位以适当方式公示3个工作日后,于11月20日(星期一)前报纪委办公室备案。
“三个体系”试点单位应在已有《信息公开目录》的基础上,修订完善形成本单位信息公开清单,由纪委办公室统一安排于11月30日(星期四)前在学校OA系统公布。
(五)监督管理和动态更新
12月15日(星期五)前,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门和直附属单位制定完成“排查廉政风险及落实防控措施等情况”的监督管理措施,报纪委办公室备案。机关各部门和直附属单位代表学校提出的相关职权监督管理措施同时报纪委办公室。
12月30日(星期六)前,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门和直附属单位要对所建立的廉政风险防控网络体系进行自查和评估,重点检查各个环节的工作是否扎实、措施是否到位、运转是否有效,是否具有本单位特色,要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完善措施。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门和直附属单位要根据业务发展、职能变化、人员变动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内容,完善防控措施,形成查找廉政风险、采取防范措施、完善预警机制、有效预防腐败的动态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加强领导。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认真组织实施,对风险点进行台账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向纪委办公室报送的附件1-9材料,要由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核签字。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门和直附属单位要安排1名副处级以上干部专门负责,全过程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6月13日(星期二)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报纪委办公室。
(二)切合实际。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以制约和监督行政权力为重点,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到各项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工作之中,形成适应工作实际、具有自身特色、运转切实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三)抓好落实。要及时发现和纠正本部门、本单位在防范廉政风险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能够充分发挥积极预防、主动预防的作用。学校将结合年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全覆盖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日常巡查等,对各部门、各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1.部门(单位)职权清单
2.学校相关职权清单
3.部门(单位)职权运行流程表
4.学校相关职权运行流程表
5.部门(单位)职权运行廉政风险点及其防控措施
6.廉政风险点查找及防控措施一览表(部门、单位)
7.廉政风险点查找及防控措施一览表(个人)
8.学校相关职权运行廉政风险点及其防控措施
9.信息公开清单
10.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三个体系”建设试点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