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教监厅函[2010]7号)文件的要求,2010年7月29-31日,我处会同招生就业处共同组成检查组对北海学院招生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北海学院招生机构设置情况;北海学院招生工作制度的建设情况,重点是重大事项的决定程序和工作记录,如招生计划的变更、扩招计划的使用、人员回避制度等;招生“阳光工程”政策与“六公开”、“六不准”要求的落实情况,重点是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和录取结果的公示途径和范围;参与招生录取工作人员的培训情况。重点是招生纪律的培训、招生流程的培训等;招生录取工作的条件保障情况。
北海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始于7月5日,今年在北京等27个省市计划招收3537名学生,其中广西区内招生计划1213名,区外2324名。学院领导非常重视招生工作,成立了以马军院长为组长、苏菲副院长为副组长的录取工作组,从学校各部门抽调了5名同志负责录取工作。同时,还开通了10部电话面向全国提供咨询服务。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重点检查了招生工作的现场和录取的工作程序,抽查了部分省区的录取名单,并就完善工作流程、加强集体决策、开展“阳光工程”、严格招生纪律、做好解释工作等几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强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要重点做好机动计划的使用,禁止点招和违规收费,确保整个录取工作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