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家科技管理政策,提高科研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违纪违规风险,2012年以来,学校根据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有关要求,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入手,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狠抓教育和制度建设,加强督促检查,积极推进科研经费使用的规范化管理,促进了学校科研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宣传教育,澄清模糊认识,增强自律意识
2012年上半年,学校纪委办、监察处牵头组织科研院、财务处、审计处等部门组成调研组深入部分学院对学校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对全校教师进行了网上问卷调查。调研发现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方面,一些教师对科研经费管理缺乏正确的认识,学校也缺乏相应的培训和教育,致使很多教师产生一些错误模糊的认识。另一方面,横向课题负责人对经费开支范围具有实际的决定权,经费支出的随意性也更为明显。针对这些问题,从2012年5月开始,学校加大力度,对教师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廉洁从研的宣传教育。
一方面,在学校层面抓好集中教育,积极营造廉洁从研的氛围。对教师开展了以科研财务政策宣贯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培训活动。召开了由主管校领导主持的全校财务(科研)管理政策宣贯大会。在会后的一个多月中,监察处、科研院、财务处、审计处主要负责人又共同深入基层学院,连续举办了6场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专题培训会,先后共有19个学院的600多位教师参加了培训。分别召开了分党委书记会议和基础研究大会暨廉洁教育大会,传达了教育部科研经费管理视频会议精神,并向全校教师通过邮箱转发了教育部关于加强科研管理的三个文件。宣贯培训活动对于帮助科研人员熟悉了解科技经费管理制度政策及科研项目预算编制方法,强化廉洁从研意识发挥了积极作用。
另一方面,以学院为主体建立科研项目负责人廉洁从研的长效机制,将廉洁从研教育常态化。要求各学院坚持每年对新接课题的教师集中签订廉洁从研承诺书,督促科研人员特别是项目负责人,要加强对课题组和科研团队的管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确保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预防违纪违法问题发生。2012年底,校党委重点抽查了9个学院的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和任务分工完成情况,被查学院的所有科研项目负责人全部签订了廉洁从研承诺书,学院也结合法规培训,普遍进行了警示提醒教育。
二、完善制度机制,规范经费管理,消除薄弱环节
一年来,为规范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学校采取措施,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堵塞漏洞,消除风险隐患。
(一)全面修订科研政策和管理规定。在重申学校经费使用“八不准”的基础上,2012年上半年财务处、科研院组织对国家科技计划、民口科技专项、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等经费的管理办法作了修订完善,并及时整理形成《科研管理制度汇编》,在全校财务(科研)管理政策宣贯大会上发布。
(二)进一步完善科研经费支出审批制度。对于支付外拨费、外协费、会议费及交付甲方设备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有效的项目批复、项目合同(预算书)和其他必要的资料,并且必须经过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三重审批,确保与科研任务具有相关性,确保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校财务处通过新的网上预约报账系统,对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经费使用手续和授权期限给予限定,有效防控资金风险。
(三)加强对外协单位和承办会议的管理。针对外协经费和会议支出容易出问题的情况,2012年6月,科研、财务、审计、监察部门联合推出两项新措施。一是制定并实施了大额外协经费外拨审查备案制度,对相关外协单位资质进行审查和备案。2012年下半年,科研院会同财务处、审计处等部门组织审查6次,对21家外协经费超过50万的单位进行了审核,对不合理外拨进行否决。二是建立了会议定点制度,对我校承办的会议,必须在中央采购及地方政府采购的会议定点名单范围内选择,否则会议费不予报销。
(四)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结余管理。制定了《横向科技项目结题结算执行细则》,建立了横向课题催款、验收、结题等关键节点的定期提醒制度。同时规定,科技项目结题验收后未及时办理结余经费结算手续超过6个月的,要进行强制清理。2012年度,清理应结题未结题科研项目达到2029项,均得到教师积极配合,未出现任何纠纷。
(五)积极推动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开发。目前学校科研院已建立了包括项目(合同)管理、经费管理、成果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档案管理等在内的科研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了科研基本数据的收集与导入,还将保密、质量管理及武器装备管理的要求融入管理流程之中,梳理形成了《科学技术研究院工作流程手册》;财务处也在2012年10月启用了新版财务信息系统,2013年将组织设计并实施财务信息系统与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的对接。这将有利于科研项目信息公开,便于师生参与监督,有效促进科研经费合法、合理使用。
三、健全责任体系,加强监督检查,严防违规行为
一方面,建立了责任体系和联动机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 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教财〔2011〕12号)要求,学校建立了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监督到位的责任体系和机制:一是实行科研经费管理法人代表负责制;二是明确校内各责任主体在科研经费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包括合同管理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学院、科研院的职责,将科研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责任到人、任务到岗;三是进一步健全科研、财务、审计、监察等多部门联动的科研经费管理监督机制。
另一方面,有效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财务、审计、监察联合组织监察小组对科研经费开展效能监察,对于完善内控机制,促进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