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和学校《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学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校研函字〔2014〕4号),在校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监察处积极履行职能,按照全程参与、重点监督的工作思路,在加强过程监督、进一步规范流程、完善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等方面开展研究生复试录取执法监察,4月以来,监察处工作人员参与执法监察20余次,发现复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3个,提出改进建议6条,为实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科学性、规范性、公平性和公正性提供坚强保障。
一、把握监督重点,加强过程监察
针对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中的重点环节,监察处专门成立了研究生复试录取监察小组,制定了复试录取监察方案,采取三种检查方式,突出三个检查重点,认真开展执法监察:一是采取集中检查方式,对研究生院关于全校复试工作整体部署情况进行督查,检查重点是学校总体复试规则的制定执行、总体复试工作流程安排、总体信息公示情况等环节。组织协调监察处和研究生院共同讨论和多次修改完善2014年学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和录取工作总体方案,确保教育部有关精神的准确落实和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二是采取重点抽查方式,对部分学院复试现场进行巡查,检查重点是各学院是否严格执行招生复试及录取的相关纪律要求,是否按规定执行复试程序,以及复试评分表登记备案和相关信息公示情况。监察小组选择录取差额较大、较热门的11个学院进行了实地巡查,通过询问考生和现场旁听,较全面地检查了执行复试流程、纪律要求及信息公示情况;三是采取专项检查方式,抓住信息公开环节,通过查看网上信息、电话询问的途径,重点检查复试过程公开和录取结果公示情况。监察小组抽查了8个学院,重点检查了复试工作方案、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名单的网上公开情况。
二、规范监督方式,提高监督效果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研究生招生监察工作,提高监督实效,监察处进一步改进了监察工作业务流程:一是于招生复试前,成立监察工作小组,制定监察工作方案,明确重点监督环节;二是现场监察中,抓住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注重沟通协调;三是填写监督检查记录单,及时总结情况问题并反馈给相关部门改进,健全完善相关制度。
本次研究生复试录取执法监察中,监察小组根据检查情况,分析梳理形成监督检查专项记录和情况小结,并与相关单位多次沟通,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了监察建议,督促其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和优化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确保招生复试工作的规范、公平和公正。本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未收到相关举报或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