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黄海军强调了两方面要求:一是各学院根据学校复试资格基本线,可自行提高学院复试资格基本线,但不能低于学校线;二是各学院不得做出任何录取的承诺,未经审批的复试录取一律无效。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主任徐国强详细布置了复试的各项具体工作,解读了复试基本要求、调剂原则、工作节点和流程、注意事项等。重点对复试工作方案、复试记录表、调剂、公示等环节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学院要在遵照学校复试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复试工作办法,统一制作复试记录表,并上报研招办;各学院要在本单位的网站上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招生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未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后的成绩)、复试专业及是否拟录取等。学院上交拟录取名单后,研究生院将统一对外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各学院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特别是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今年研究生硕士复试时间为2013年3月22日~4月1日,届时学校监察处和研究生院(招办)将对考场及面试现场进行巡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