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2013年第二批新任处级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
发布时间:201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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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0日上午,纪委书记纪素菊主持召开了今年我校第二批新任处级干部(19人)集体廉政谈话会,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张海兰、组织部部长张慧玲、审计处处长许菁参加了会议。

会上,纪书记代表学校党委、纪委重点强调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必须牢记五点要求:一要遵守党章,遵守党的纪律。坚决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业绩观。二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三要遵守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的要求。要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好“三重一大”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四要自觉接受监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五要加强自身思想道德修养和法纪观念,筑牢思想防线。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结合典型案例,进一步告诫大家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最后,纪书记指出,当前要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身作则,廉洁勤政,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组织部部长张慧玲、审计处处长许菁、纪委办主任张海兰也分别从干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等方面对新任处级干部提出了要求。

这次谈话,是对新任领导干部的一次上岗廉政教育培训,对于督促提醒他们做到在思想上坚决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牢固树立思想道德防线,严于律己,洁身自好,正确使用手中权力,勤奋敬业做好本职工作将起到积极作用。

会上,还向新任领导干部发送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学习资料,下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知识测试答题。组织填写了《高校处级领导干部兼职及从事营利性活动情况登记表》,正处级领导干部签订了《廉政责任和廉洁自律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