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财务处副处长何莎传达了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3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3】4号)、《关于2013年北京市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京教办【2013】21号)等文件,重点解读了上级文件关于规范教育收费的政策变化,并结合学校实际,从总体要求、工作安排和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工作部署。
纪书记在讲话中强调指出,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教育收费检查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学校总体部署,精心组织、全面自查、主动自纠,按时上报;要切实做到严格执行政策,不该收的钱一分也不收,为学校的声誉负责,进一步提高学校教育收费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