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航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三个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成效

作者: 时间:2014-11-13 点击数: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2013年下半年制定并发布《关于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三个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以来,以“四个注重”要求和“四项创新”举措,协调推进财务处等8个单位开展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权力运行规范化监督体系、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体系(以下简称“三个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截至2014年9月,“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建设已基本完成,取得了“五方面成效”。            

  一、“四个注重”要求,确保科学性实用性。一是注重提高认识,把握权力结构与运行机制实质内涵,激发试点单位建设内在动力;二是注重配置科学,提出涉权事项查找、权力控制点提取和权力结构配置程序方法,避免主观主义;三是注重成果实用,将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工作内化到具体业务管理和制度建设当中,避免形式主义;四是注重规范指导,在不同阶段及时制定并下发具有较强操作性的规范指导文件,明确工作标准。   

  二、“四项创新”举措,确保工作推进有效。一是创新技术手段,创新性引入BPMN2.0标准业务流程规范,科学判定权力控制点;二是创新概念和途径,提出职权目录六要素,将“三个体系”建设与学校“卓越管理工程”、“和谐校园工程”和“信息化项目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深化工作提高实效;三是创新协调制度,纪委实施联系人制度,及时把握新进展发现新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途径;四是创新评审机制,内部联审、单位互审与专家评审相结合,实行“三上三下”把关机制,确保工作质量。   

  三、“五方面成效”,廉政建设和业务管理双促进。   

  一是廉政风险意识进一步增强。试点单位一把手亲自起草实施细则、绘制流程图、编制职权目录等,主动梳理优化本单位管理流程;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所有试点单位的领导和重点岗位人员都签订了个性化廉政责任承诺书。   

  二是权力结构配置得到优化。如新成立招标采购管理中心,实现了学校层面上的管采分离;优化了“建筑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管理权”的运行程序,行使主体增加到2个部门、7个岗位,实现了程序制约和层级制约等。   

  三是职权目录内容清晰科学。各试点单位根据分权原则、示权原则和程序、时序、层级制约原则优化权力结构,将每一个职权结构和运行过程细化并编入职权目录,具体明确了“谁有权”、“谁负责”和“谁监督”。   

  四是内控制度建设得到完善。各试点单位通过制定和完善民主决策、业务管理、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科研管理等制度,提高了决策科学性民主性、管理服务规范性有序性、权力运行的透明性和规范性。   

  五是管理服务水平得到提高。如财务处等进一步明确了各项职权的运行程序,完善了防控措施,使权力运行更加透明规范;科研院把“三个体系”建设与规范科研管理有机结合,推进管理规范化、程序合理化、审批合法化,公布岗位职责和业务流程,接受教职工监督,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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